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(安全)
表号:
编号:
工程名称 | ||||||||||
建设单位 | 检查部位 | |||||||||
总承包单位 | 项目经理 | |||||||||
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| Q/CSG510001-2015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》 | |||||||||
序 | 条文 | 强制性条文条款内容 | 符合 | 违反 | 严重违反 | |||||
1 | 5.3.3 | 所有电气设备的地电位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。不应将使用中的接地装置拆除。 | ||||||||
2 | 5.3.4 | 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、施工机具、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等
应符合国家、行业标准及公司规定,在作业前应确认合格、齐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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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5.3.5 | 任何人进入生产场所,应正确佩戴安全帽,但在办公室、值班室、
监控室、班组检修室、继电保护室、自动化室、通信及信息机房等场所,确无磕碰、高处坠落或落物等危险的情况下,可不戴安全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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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5.3.9 |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,存放急救用品,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、补充或更换。 | ||||||||
5 | 5.3.11 | 作业期间需将升降口、井坑、孔洞、楼梯和平台的栏杆、护板或盖板拆除时,应装设临时遮栏(围栏)和警示标识,夜间应设警示光
源,在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恢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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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5.3.12 | 在城区、人口密集区、通行道路上或交通道口施工时,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(围栏),并在相应部位设警戒范围或警示标识,夜间应设警示光源,必要时派专人看守。 | ||||||||
7 | 5.4.3 | 施工用电设施应由取得资质的人员安装维护,严禁私拉乱接,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。 | ||||||||
8 | 26.2.1.1 | 安全工器具每月及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。 | ||||||||
9 | 26.2.2.2 | 安全帽使用前,应检查帽壳、帽衬、帽箍、顶衬、下颌带等附件完好无损。使用时,应将下颌带系好,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。 | ||||||||
10 | 28.1.2 | 施工机具应统一编号,由专人保管和保养维护。入库、出库、使用前应进行检查。 | ||||||||
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| 专业技术负责人: 年 月 日 | |||||||||
监理(建设)单位核查意见 |
专业监理工程师: (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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