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(施工环境)
表号:
编号:
工程名称 | ||||||||||
建设单位 | 检查部位 | |||||||||
总承包单位 | 项目经理 | |||||||||
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| JGJ146-2013《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》 | |||||||||
序 | 条文 | 强制性条文条款内容 | 符合 | 违反 | 严重违反 | |||||
1 | 3.0.8 |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,并应采用硬质围挡。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.5m,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.8m,围挡应牢固、稳定、整洁。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,其0.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,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。 | ||||||||
2 | 4.2.6 |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。 | ||||||||
3 | 4.2.10 |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、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。 | ||||||||
4 | 4.3.1 | 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管及沉淀池,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,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。 | ||||||||
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|
专业技术负责人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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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理(建设)单位核查意见 |
专业监理工程师: (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)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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